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邵俊杰报道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提出100余条修改意见、组织相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议组成人员的意见逐条研究、再到岳阳和怀化学习同行经验……目前,《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经过不断磨砺,逐渐成型。
8月17日,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《条例》征求意见座谈会,总结前段时间的修改成果,对一些问题再次进行讨论修改。市直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、智慧停车公司、机动车驾驶员、出租车司机等参加会议。
座谈会上,大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,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 关于停车设施的服务收费,根据有关规定,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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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阳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说:“停车设施服务收费的原则性规定,只能针对政府指导价,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经营者,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停车收费标准”。
随着家庭汽车的逐渐增多,学校门口经常堵车,若碰到下雨或者下雪的天气,堵车时间会更长。
为此,《条例》规定:新建交通客运场站、医院、学校、大型商场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,应当设置临时落客区,用于机动车临时停靠上下乘客,并明示临时停靠时长。
对此,衡阳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了不同意见:“在学校周边设置临时落客区,会不会存在安全隐患和争议。”
每个城市的出租车司机,对本地城市道路情况比较清楚,所以,这次座谈会特意邀请了3名出租车司机和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参加。
他们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些意见。比如,临时停车位容易被私家车与电动车等长时间占位,希望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调整,进行更细致的规划。
对提出的每条意见,与会人员都开展讨论,各抒己见,充分发扬民主。
记者看到,市人大立法组的工作人员用电脑详细记录每个人的发言。
当天下午,还召开了专家论证会,9名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参加会议,针对部分重点论证事项发表意见。
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卢克建建议:“《条例》的第六条,加一款,信息共享管理机制。第十五条‘并配备行车诱导,视频监控,信息传输’,没有上位法依据。相关标准和规范是什么,不清楚。现有多少停车设施符合该条?是否包括临时停车场? ”
针对停车供需矛盾、停车资源利用不充分、停车位设置不合理等重点难点问题, 市人大立法组的工作人员和各方代表认真讨论,认真吸纳大家的真知灼见,确保《条例》立得住、行得通、真管用。